西安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继承法
家庭暴力
离婚起诉书
结婚知识
婚内侵权
婚姻法规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继承法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结婚知识婚内侵权婚姻法规同居关系遗嘱继承婚姻房产
子女抚养
婚姻法律文书涉外婚姻律师案例
法律咨询热线
13772172229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子女抚养

带着女儿改嫁欲诉求变更保管女儿抚养费协议被驳回

添加时间:2015年6月21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3月5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王某要求保管女儿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王某前夫刘某因工死亡,其亲属获得赔偿款221500元,但在这笔赔偿金的分配和保管上,使得婆媳之间反目,双方在亲属在场的情况下,请来村书记夏某作调解工作,最终达成“抚恤金分配协议”,约定抚恤金中,女儿继承的部分89000元作为其抚养费,每年提取2500元(特殊情况除外),交由村书记保管。后王某带着女儿改嫁他人,多次向村书记索要全部抚养费未果,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抚恤金分配协议”中关于女儿抚养费的使用上,是双方当事人在互不信任的情况下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保护,为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西安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