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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添加时间:2015年1月1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 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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