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继承法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结婚知识婚内侵权婚姻法规 同居关系遗嘱继承婚姻房产子女抚养婚姻法律文书涉外婚姻律师案例
法律咨询热线
13772172229 |
婚姻法释义(五)添加时间:2018年5月23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第二章 结 婚结婚概说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婚姻成立具有三个特征:(1)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以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为前提的,人类性的本能和自身的繁衍是婚姻的自然属性,没有两性间自然的生理差别,婚姻则无从产生,也没有存在的意义。(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包括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结婚程序。婚姻必须依法成立,否则不具有婚姻的法律后果。(3)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因结婚形成互为配偶的夫妻身份,从而相互享有和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关系确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双方不得任意解除。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适用须知] 1.结婚必须双方自愿的实质是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合意。所谓双方具有结婚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双方确立夫妻共同生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结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基午人格独立和意思自治的原则,世界各国大多都把双方合意作为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婚姻法》将其列为结婚的首要条件,这既是<宪法)的要求,也是《婚姻法》婚姻自由基本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本条的规定明确地阐述了法律在结婚制度中的鲜明立场,即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排斥当事人一方对他方的强迫、排斥当事人父母或第三人的包办或干涉、排斥当事人非自愿的被迫同意。尽管法律并不排斥当事人的父母或第三人给予当事人意见或建议,但是,法律要求是否缔结婚姻、与谁缔结婚姻及何时缔结婚姻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人均不得干涉。 2.在实际生活中, 由于受封建家长制及经济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村地区仍存在有包办、买卖婚姻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除需进一步加强对婚姻自由原则的宣传教育外,还须加强对破坏婚姻自由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一般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有关部门可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制裁。但是,由于此类情况的复杂性,对于包办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而成立的婚姻不能一概以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加以对待。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相关规定]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的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8月30日) 第十七条 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第十八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名词解释] 1.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结婚,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广义的结婚,包括婚姻的成立和订立婚约两个方面。近现代各国的亲属立法,大多都将婚姻的成立作狭义上的规定,订婚已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2.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订婚后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的身份。我国<婚姻法)上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约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 3.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4.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的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5.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指除包办、买卖婚姻以外的违反婚姻自由原则,阻挠、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如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再婚、干涉和反对男到女家落户、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阻碍或胁迫他人离婚等。 6.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孙若军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