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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生产完不到一年 济宁一男子起诉离婚被驳回添加时间:2017年4月18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近日,济宁金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张某在妻李某刚分娩不到八个月时,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分娩后不满1年的情况下提出离婚请求,且未有证据证明确有必要受理其离婚请求,原告的离婚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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