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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添加时间:2016年8月1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推荐阅读: 解析订立遗嘱的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 有关遗嘱公证细则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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