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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开始的通知添加时间:2016年5月7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继承开始后,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继承人可能不知道继承开始的事实。因此,继承开始后,应将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通知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以便其及时处理有关继承问题。这是继承开始的一个必要环节,也是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一个前提条件。
推荐阅读: 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 《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则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负责通知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单位,如有隐瞒继承开始的事实,造成其他继承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继承开始通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负有通知义务的继承人或单位,应当及的发出通知;通知的方式可采取口头、书面方式,也可以采取公告方式。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婚姻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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