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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无性婚姻妻子诉离婚

添加时间:2013年2月1日   来源: 西安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xa.com/
  中国法院网讯 因家务琐事发生口角,入赘的李某负气离家出走两年有余,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苦闷的妻子张某最终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调结此案,二人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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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诉称:“2008年,我与丈夫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我俩经常因琐事争执、打架。而每次打完架,李某就习惯性离家出走,但没隔几天自己就回来了。2009年我生完儿子后的某日,因小口角我俩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随后,李某便携带自己所有的工资离家出走直至今日,这两年间,李某仅回家两次,每次也只是匆匆拿一些东西后转身就走。现在我们虽有夫妻之名而没有夫妻之实,自生完孩子后便开始了无性婚姻,加之李某未尽父亲的职责,故要求法院判令我与李某离婚,儿子归我自行抚养。”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被告李某辩称,其是上门女婿,同妻子张某自结婚起就一直居住在岳父母家。婚后,岳父母经常对其没好脸色并辅以言语贬低,且屡屡吵架,张某都大声呵斥要求其“滚出去”。以前其曾负气离家出走过两、三个月,这期间因张某向其保证今后吵架不再呵斥要求其搬离,加之也想好好过日子,所以就回家了。结果好景不长,2009年某日在发生激烈的冲突后,张某又犯老毛病且变本加厉,其不愿再低三下四所以离家出走至今。现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在法庭辩论阶段,张某补充到,其已经受够了无性婚姻的苦闷,其今年已届30岁,本应是女人最美好的时光,现在却同守活寡无异,女人能有几个三十!因不愿再虚度青春,故坚决要求离婚。

  最终,经密云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张某同被告李某达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归张某自行抚养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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